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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8 | 由山西童奴事件引发的…… 并转贴三篇博客日记 ---我们都是该下跪的人 周业安对此次事件讨论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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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晨读了诸友发言,居然没有骂我的?行为学第五定律——低于预期的惩罚导致该行为价值增加。此外,感谢苏振华的推荐,关天茶舍那篇文章果然非常出色,转贴在下面了。那位作者的名字是“乔淼”,1986年出生,山西人。他说:是一切有思想的人的粉丝。他的兴趣:发呆,读书,写作。又读了周业安的博客日记,也很好,是情与理的结合,转贴在下面,是第二篇。另据《财经》网络版18日报道,据新华社6月18日消息,记者18日从国家有关部委赴山西工作组获悉,山西省洪洞县检察院当日以涉嫌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等罪名,对洪洞县“5·27”黑砖窑事件包工头衡庭汉等5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据工作组中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经审讯,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自2006年2月,犯罪嫌疑人衡庭汉承包了洪洞县广胜寺镇曹生村一砖厂后,先后从河南郑州、陕西西安火车站及山西运城等地以帮助找工作为名,拐骗31名农民工到其砖厂劳动。期间,衡庭汉指使犯罪嫌疑人赵延兵、衡名扬、刘东生、周学平、陈志明、金兴建等6人充当打手,看管、强迫被拐骗农民工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并致使多名农民工在生产过程中被烧伤,其中1人于2006年11月死亡,死亡原因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衡庭汉等5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迫被拐骗农民工高强度劳动等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对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周学平、陈志明、金兴建,公安机关正在全力缉捕。

昨晚回家,读了一些网友发言,感觉稍好,但仍有似乎装了一脑袋浆糊的发言。而且,我还想继续批判,这一次打算得罪更多的人呢。你们当中许多人,难道真比那些矿主更有德行吗?五十步的,恨百步的。性质是一样的,例如,最普遍的现象,开车的很少让走路的,而走路的似乎只好寄希望于开车的保持理智,才不会丢了性命。弱肉强食的习惯早已在白领们的办公室里形成了吧?这些中国人,如此没有德行,还打肿脸充胖子一般非要开车。也罢,那就学习保护弱者的德行,不要见了弱者就骄横,如同你们见了强者就恨不得跪下一般。在小区里还横冲直闯,追着老人鸣喇叭,什么德行!呵呵,走笔至此,读者推测我一定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不愉快的事情。没错儿,每天几乎都遇见类似的事情,每天都在心里嘀咕,“都市是一种教养”,“你们根本不配在这里生活”,“暴发户作派”,以及诸如此类的恶言。

昨天的事情,读了一篇博客日记,贴在关天茶舍那篇文章的后面。描述层面的,很好,但不是批判。我重写了第一自写文本,将我的博客转换为“社会批判”的场所,并且是不得不带有精英情调的社会批判。再说一遍:我还没有写完呢,就有了这么多评论,其中有些作者根本没有耐心读完。请不要采取你们习惯了的消费主义阅读方式,那只会让中国社会更丑恶。例如,消费主义者观看童奴录像之后的愤怒和悲哀,迅速被股市狂热和歌厅洗脚之类的娱乐情绪淹没。从而,今天我写在这里的文字,沦为消费品,与股票一样,没有真实价值,只有短暂的以金钱标识的价格。读我的文章之前,各位先看看今天搜狐博客首页的样子——不是醉生梦死是什么?谁的罪孽?沉沦于莺歌燕舞之中的人们,不要说你们怎样同情和愤怒了,童奴事件,至多是你们本周畅销的消费品罢了!

山西童奴,日积月累,演变为世界性的公众事件。至少三位朋友提醒我应撰写一篇评论文章(感谢周业安、陆青芜、网友“犬吠”),但我仍在犹豫,仍希望有更多的深入对话。抛砖引玉,我先说几句:童奴之谓,意思是违背了劳动者自己的意愿,强迫他们从事劳动,并且他们是儿童。这一现象与19世纪英国“童工”和20世纪中国的“包身工”,以及当代印度和拉美诸国的童工剥削,应属同类现象。人口社会学家早有翔实记录,甚至提出了相应的理论,例如“财富流”假说——财富从子女代流向父母代,然后,由于社会进步,再从父母代流向子女代。故财富流向的测度,可与人均GDP在二维平面内构成类似“库兹涅茨曲线”那样的统计关系。测度财富的流向,可借鉴区域经济学测度任一流量在地区之间流向的方法,例如,地区间贸易的顺差与逆差。总之,童工或童奴,作为公众事件,不是一个经济学问题。

那么,它是一个政治经济学问题?就目前情形而言,它更像是一个社会学问题,或者是一个社会哲学(Social Philosophy)问题。在正常的人类社会里,在过去数百万年里,儿童权益的保护者,主要是家庭而不是任何形式的政府。西方社会演化的特定阶段,单子家庭泛滥,政府逐渐承担了儿童保护的职能。由政府或任何“第三方”提供的保护,因信息极端不对称而非常昂贵。政府承担儿童保护的职能,在西方社会的表现形式,首先是立法。于是,当西方文明在全球泛滥时,儿童权益普遍得到了实定法的保护。问题在于,不同文化传统以及不同社会现状,有极不同的法律成本,从而儿童保护的实效可有极大差异。

权利哲学家们在“权利”概念上已经有一些共识了,例如,(1)权利问题的初衷或问题意识,是个体对政府权力的抗衡;(2)每一社会成员界定了自身权利之后,全体社会成员的自身权利之间必须是相容的;(3)于是,权利界定的一项重要标准是“人,生而平等。”

德沃金在为《认真对待权利》中译本撰写的长篇序言里,为中国读者列出了上引三项关于权利的看法。问题在于,我们是否有能力认真对待权利?

权利首先是权利意识,这意识若仅仅是潜在的,权利就不是权利。就中国当代社会而言,我同意《财经》编辑部一位朋友的看法:是关键性的新闻事件,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为什么呢?因为关键性的新闻事件,相当于“协调博弈”里的协调信号。当大众意识到自己的权利时,权利就从潜在的转化为显在的,从而极大降低了维护权利的成本。协调均衡可以将大众对一项权利的支持转化为政治力量——即权力,从而迫使侵犯该项权利的既得利益群体让步。人类的权利史,基本上就是权力斗争的历史,是权利从上层集团逐渐扩散到大众的历史。

儿童权利的保护者,首先是家庭。所以,当代中国的童奴问题,根源是“家庭失败”。

可是,家庭的失败另有原因。试问,谁曾认真对待过农民的权利?谁曾认真对待过打工子弟的权利?谁曾认真对待过城市贫民的权利?

不要寄希望于经济学家,因为他们的学科训练不足以向他们提供良知。不要寄希望于社会学家,因为他们的学科训练不足以让他们冷静思考。也不要寄希望于法律学家和政治学家,因为他们本身太软弱!写至上午10时10分,我在搜狐博客读到了韦森的文章“中国社会怎么了?”读者可从他的文章读到中国关于儿童权益的各项十分完备的法律,呵呵,具讽刺性的完备性。

为什么公众事件相当于协调信号?因为围绕着公众事件,来自各学科的良心,被汇聚为政治力量。专业头衔不是信号,事件本身才是信号,是社会行动的信号。

事实上,我们的宪法及其法律政策,已经写明了多项最美好的权利。问题在于,是什么让它们变得如此苍白?历史告诉我们,例如,诸位可参阅亚当.斯密的法学讲义手稿A和——特别重要的B,清清楚楚地写着:历史经验表明,在立法权、司法权、执法权这三权当中,最容易聚集力量去侵蚀其它二者的,是执法权。难道不是吗?呵呵,所谓“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所谓“强权即真理”,所谓“might makes right”。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或抗衡。休谟说:与其与单一的恶一起生活,我们宁愿与两种抗衡的恶一起生活。没有抗衡权力的权力,或迟或早会成为腐败的权力。

就当代中国社会而言,地方权力与中央权力,以及地方权力之间和中央各部门权力之间,始终存在着合作与抗衡关系。这一点,毛主席《论十大关系》讲得再清楚不过了。

但是这些相互抗衡的权力,哪一个是认真对待百姓权利的呢?不错,社会演化还未抵达我们预期的阶段。例如,迟早,地方权力继续分化,达到乡镇甚至村庄的权力抗衡,然后,普通人的权利便可得到尊重。但这一阶段绝不是等待可以达到的。就目前可见的趋势而言,“以脚投票”是强化政府之间竞争的最有效激励。所以,公民在国内自由迁徙的权利,可说是最重要的一项权利,因为它可以带来其它的制度改进。

也因此,我们支持中央政府强化“最低工资”法律的执行。因为这一权利可带来其它许多方面的制度改进。维权是一个过程,意识觉醒的过程,这一过程最重要的步骤是“表达”——必须公开表达这一觉醒的意识,否则就不能转化为权利。我们有一线希望,因为上列权力之间的长期抗衡,为新闻表达提供了足够多的空间,市场的和政治的。

家庭的失败,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包括教育的失败,也包括传统家庭秩序的瓦解和新秩序的缺失。在尚未确立的新秩序当中,包括在西方社会普遍且深受青年人尊重的“社会工作者”与社区之间的互动关系。可是我们的社会工作者及其他志愿者组织,为什么举步维艰?诸位自己可以找到原因。

童工现象的经济学解释是:使用童工带来了超过不使用童工的经济收益——在参与各方之间分享,这些收益诱使家庭放弃对儿童权益的保护——保护者可能支付极高的成本,也诱使企业去赎买政府官员以“不干预市场生活”为理由无视儿童权利被侵犯,甚至诱使儿童自己放弃其权利。

写到此处,我读了一位“网友”的评论:与山西童奴无关,大失水准。我也不知道是谁不知所云,但我知道这位网友典型地就是金钱时代培养出来的消费主义青年。对他们来说,思想是消费品,必须是快餐,不能是修行。说实话,就是因为中国市场经济培养了太多你这样的消费主义者,中国市场才变得如此丑恶。走题了。骂你不对。你不对,我也不对。再说几句:消费主义的态度不可取,因为,不是任何事情都与任何你关心的事情有“直接关系”的,但与你关心的童奴事件有深刻联系的事情,你必须耐心思考,否则,你不可能理解。当你企图以肤浅方式解决童奴问题时,你会把中国变得更丑恶。

我们可以设想千百种途径来增加“使用童工”的成本——法律惩罚是最直接的,也最符合消费主义者们的愚蠢偏好!但经济学家知道,法律也需要支付成本,如果法律成本太高——多年来,我们美丽的宪法形同虚设,难道与成本无关吗?

间接但更有效的途径是,例如,加强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对贫困家庭和问题家庭的有效扶持而不是简单地发放救济金。“非典”时期,我恰好在杭州,对这里的社区作用有了直接体验,事实上,全国各地都来这里“取经”防治非典。其实,社区在杭州的作用被极大地激发,是因为“非典”具有强烈的外部性。如果贫困家庭具有同样强烈的外部性,我们相信,社区同样会极有效地帮助这些家庭。事实上,对每一家庭的儿童状况的监督,社区最具优势,比学校更具优势。

所以,使用童工的负外部性是否强烈,与童工成本的增加有重要关系。通常,丑恶事件在我们心中激发的负效用,与我们的教养(或许还应包括教育程度)有统计的正相关性。因此,道德感的普遍缺失,既是丑恶事件之普遍存在的理由,也是丑恶事件的负外部性普遍下降的理由。

第三途径是借助于国际人权舆论和国际贸易对“童工产品”的制裁,类似于反毒品政策可以借助于惩罚毒品消费者来增加毒品成本,或“反黄”政策可借助于惩罚嫖客来增加色情业成本。

第四途径,其实是最主要的途径,就是新闻监督。我记得一次聊天,贺卫方偶然发表的看法:对法治而言,最重要的支持就是新闻自由。他的看法给我印象很深,一位法学家,从许多领域里,独独挑选出“新闻”,作为法治的前提条件,这当然也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故事。新闻被垄断了,这一次山西童奴事件,我是通过垄断新闻者的新闻报道知道的。其实,新闻是可以更自由而不会带来危险的。

第五途径,或许有效,但可能完全无效,是政府官员的直接干预,所谓“青天老爷”式的干预。遗憾,当代中国社会日益不遵循传统秩序的规则,青天老爷们的作用日益衰微。试看“奶粉事件”的后续报道,国务院总理的干预尚且无疾而终呢。

总之,对了,我忘记了是“抛砖引玉”,写多了。总之,经济学家们不应继续仅仅是经济学家,他们有话语权力,他们不应以“劳动力成本太高”为理由无视童工问题,类似地,多年以来,他们不应以“道德问题与经济学无关”为理由无视中国社会的道德问题。再重申我的立场:任何经济学在任何具体社会中的运用都是政治经济学的,不会继续是经济学的。

我写完了抛砖引玉的这几句话,等候各位发言。就在这一时刻,我突然感觉到我们社会的冷漠,如暗夜无边无际地包裹着我,湿且寒,难以呼吸了。我知道还有一些人——国内的和海外的,有与此同样的感觉。在铁屋里,连呐喊的力量也难以集聚,因为冷漠太深太久,以致他们更愿意忘记,揭开疤痕吗?太痛苦了,还是醉生梦死更好些,还是让我们肤浅地幸福着更好些。三叶虫,今天仍活着,最古老的化石是它的化石。活吧!活吧,人。

感谢苏振华推荐,下面转贴一篇博客日记:

作者:阿兹雷尔 提交日期:2007-6-15 3:02:00

  
   良知的声音那样微弱,而易于被忽略;却又那样清晰,直接透入心底。---题记
  
  一
   刚刚过去的6月12日是世界无童工日,如果按中国的劳动法,“童工是不满16岁的劳动者”,那么这一天,很多心一定彻痛难平,很多灵魂一定在挣扎着呐喊。或说这痛苦和呐喊,从来就没有停息过。
   也决不仅仅是在我说的这个地方,—我也只有先说说这个地方的故事。因为冰山只露出了这清晰的一角,还有太多太多,何止十分之九,藏在幽暗的海下。
   一个孩子,从十多岁开始“上班”,在一个环境极为恶劣的地方,每天14个小时从事重体力劳动,住窝棚般的小黑屋,吃猪狗食一般还未必能吃饱的饭;门口有狼狗看守,监工拳打脚踢、棍棒皮鞭乃至用烧红的砖去烙;没有任何工资,伤病无法得到医治,情况严重的被直接活埋……甚至在他们的队列中,还有女孩子,白天干同样的苦工,晚上被迫作男“同事”和打手的“慰安妇”。
   他们是什么人?我不愿想明白,也不想说清楚。我宁愿他们是数千年前的奴隶,然而他们是今天的孩子。本该是在黑暗时代才有的场景,就在离我敲打键盘的双手几百公里之外的地方,上演着。
   那些祖国的“花朵”,你们的泪水还有吗?你们的灵魂在哪里?你们究竟活在夏桀商纣的胯下和坟堆里,还是活在某个新时代的阳光之下?
   罄竹难书,惨绝人寰,这是一位记者在报道中再三克制依然忍不住装上的标题。我想,就算是把康熙字典中所有的生僻字眼全都翻出来,也不足以形容这种直入骨髓的残忍与罪孽。他们在吃人,比食人生番宰得更细、吃得更香,只差啃着人骨头。
   不由想到了一个熟悉的字眼,人权。有人说这是一种特殊的作物,在一个特殊的时代和特殊的场所获得了特殊的高产,超过其他所有地方成千上万倍。看看这些孩子,他们的遭遇就是我们自诩的“高产作物”吗?连生命和自由都没有,谈什么“公民”,谈什么“基本权利”,谈什么“尊重和保障”?连人权都没有的人,到底还有什么?接受教育的权利?财产权?选举权?简直荒唐得可笑。
   这是孩子们生存的世界,也是我们生存的世界。我曾以为这是祖辈们终其一生奋斗换来的天堂,我以为这就是“富强、民主、文明”的天堂,然而我现在明白,它还不是。只有死去的人才会在天堂找到安宁,我们的身体还没能完全从地狱脱出,只看得到遥远的一线阳光—就是这一丝光芒,被人误认作了天堂。地狱,从来都被吃人者贴着“天堂牌”的标签。
   每1万块砖,市场价2000-3000元,窑主付给工头360元。只要有些人超强度地贡献自己的劳动和生命,就一定有人在廉价地收购这些血汗。从这些砖窑,我们看到了一种血腥味十足的流动方向。
  
  二
   我把这故事用尽可能简短,然而沉痛的方式告诉了一位朋友。沉痛,我觉得不算过分。他淡淡地回了一句,“这很正常”。
   这样回答的人不会只有他一个。我们经历的苦难毕竟太多:今天爆炸一个煤矿,明天出事一个炼钢厂,后天又有女子在银行被杀……如果是我们的祖先,恐怕多如牛毛的洪水、干旱、饥荒……更会像刀子一般攮着他们的心口。或许正因为如此,我们天生地学会了给自己穿上盔甲、戴上面具,用冰冷的眼神看着那不属于我们的苦难。
   那冰冷的眼神在苦难的主人看来,却不啻是攮着心口的尖刀。
   鲁迅称之为“看客心态”,朱建军称之为“冷漠麻木”。许多缺少同情心的行为,伤害别人的行为,我们习惯了,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换一个朋友,或许还会嘲笑我的“愚蠢”和“不务正业”,然后继续埋头准备四级、考研、工作、恋爱……比较愤怒的青年,大概还会痛斥我“看不起中国人”,扣一些“汉奸”“卖国贼”的帽子给我。
   我们在追求“正道”,在计较月终能拿到多少“薪水”,在意淫中和某个永远得不到的人结合。我们学过太多的大道理,我们能做太多的大事,上能一口气吹灭太阳,下能修齐治平、贞烈仁义,唯独无法留一点可怜的关怀,唯独没有能力去爱,唯独没有装着爱去生存。
  更可怕的是,我们已经不觉得我们如何冷漠和麻木,实际上这正是我们麻木到极致,连感受自己的能力都已丧失的表现。
   冷漠是会害死人的:害死别人之后,就轮到我们自己。身处围观者的重围,没有一个人不会觉悟,何不让这觉悟来得早些?如果说他们是暴虐而残忍的吃人者,我们则是那些冰冷的吃人者。我们冷漠的时候,我们嘲笑的时候,我们轻蔑的时候,他们已拉着我们坐下,共享着同样一桌孩子的筵宴。
  
  
  三
   几百个家长的泣血呼救,上千孩子身陷黑窝的惨剧,记者的报道和呼吁……终于有些人被惊动,“中央政治局”,“人大常委会”,一俟领导批示,山西省的领导迅速作出了反应,然后是县官、村官,其效率之高,简直让我们对其另眼相看:调查组去了,赔偿金发下了,被解救的民工送走了,报告写出来了……
   小时候总会跟着家人看新闻联播,看完新闻联播看焦点访谈。印象中,焦点访谈时常会曝光一些问题,然后没过几天新闻联播就会报道:“我台X月X日焦点访谈报道的X问题,引起了中央X领导高度重视……”然后就是“包青天再世”的故事,积压的问题终于找到解决的希望。
   这一次呢?依然是“焦点访谈”般的曝光,依然是雷厉风行的做派。然而没有曝光之前呢?一切都在某种沉默中,等待着,爆发或是灭亡。有些也许真的灭亡了,永远都没有机会再以真面目示人;有些,诸如被解救的民工这般,稍稍幸运,却也不过“结算工资,每人1000元补偿”。
   黑砖窑的窑主,是村干部的血亲。仅此一句,我们就不难明白,这只是地上的又一座小煤窑!什么“每死一名矿工赔偿20万元”,什么“让煤矿死不起人”,统统见鬼去吧!许多小煤矿的尸体,是直接装进麻袋丢在黄河中的!这里的“小煤窑”不也就是活埋,不也就是每人1000元吗?还有许许多多没有被解救的民工,许许多多没有被打掉的砖窑,赔偿金不过是冰山一角,怎能不让那些人继续铤而走险,怎能不让他们继续游击战下去?所谓“若有300%的利润,它就敢于冒着上绞架的风险”!
   当然,作为山西长大的人,我决不怀疑山西省彻查此事的决心,也决不怀疑这件事会有个彻底的交代。脸上挨了如此响亮的耳光,没有谁可以坐得住。可是上级在震怒、严查、法办,下级在搪塞、推诿、做帮凶……每个人都戴着面具在打官腔,为什么唯独没有人羞愧?为什么唯独没有人引咎辞职?何况这所谓的“负责”不过是甩手掌柜的生意:被打成痴呆的民工,揣着不多的血汗钱,由老乡带回原籍!他们能否回到家乡,能否找到家人,一概不管!看来用冰山一角买个“保持沉默”的万利买卖还是做成了,可怜的民工就这样被打发走了,而乌纱帽呢?继续权钱交易的权利呢?一概是个未知数—他们还一度大放厥词:“不是你家的人就别管”“我们是做慈善,免得他们冻死饿死”;事后砖窑和许多证据也被及时销毁,始作俑者大概也不难猜到。
   这样的事情,不知道“帮民工讨工钱”的总理能否管得过来、能否顾得上管,但如果事无巨细一概“丞相躬身”,就是有一百个总理在,这样的小砖窑也依然会生意火爆,并且大多能经久不衰。缺少百年老店和一贯传承的中国,倘若这样的小店开起了历史,不知会是对么绝妙的一种讽刺。
   太多的人戴上了面具,太多的人念着档案柜里发黄的发言稿;还有太多的事要做,太多的人在等待。面具的背后是否有哪怕一滴泪水,我看不到,也感受不到。但不管怎么样,我愿一跪以谢罪—如果我还有资格跪这一次的话。
  真的,有很多人应该下跪,不止是我。
  
  四
   我们都是那该下跪的人。
   一个人的罪恶就是所有人的罪恶,一个黑点玷污的是一块白墙。墙上若有一块污点,人们只会惊呼它的肮脏,而不会夸赞它的美丽;同样,有一群丑陋的人在,人们只会说那是“丑陋的中国人”。哪怕那真的是“少数人”。
   何况,我想还是多数。
   罪恶发生的地方,恰好是洪洞县,那里每年都有无数声称“华夏血统”的善男信女前往祭拜,据说那大槐树下,深埋着我们许许多多人的,祖祖辈辈的根。
   那是我们的祖先,我们的父辈。那里的人在吃人,我们就无法逃脱吃人者子孙的命运。
   任何一个有血性的人,都不会在这样的惨剧面前沉默;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也决不会在此时此刻破口大骂或极力粉饰。那些使用暴力的人依然野蛮,那些粉饰暴力为“慈善”的人依然愚昧,面对野蛮和愚昧口诛笔伐虽未见得是什么高明之举,却是发自某种良知的觉醒。真正使我们卑鄙的是假扮的愚昧和对野蛮的默许,是那种在被野蛮、被愚昧的历史中积淀出的自我野蛮、自我愚昧,那种近乎自虐的沉默和对事实的歪曲。我们在用漠不关心吃人,在用怒斥、否认和茶余饭后的闲谈吃人,更在用“你又替政府难过还是替家属难过”的嘲笑吃人。
   刀口的血还没有干,蘸了血的馒头在垃圾堆旁还没有腐烂。在自摸中“说不”并假装要“高潮”的人依然醉生梦死,依然高唱 “21世纪是中国人的世纪”。吃人者配拥有什么?将人看作动物、将人的世界看作冰冷的丛林、将自己看作“更平等的众生”,那种令人作呕的姿态和伪装高潮的叫声?统统见鬼去吧!
   让几件破衣服见鬼去吧,让“天朝上国”的美梦见鬼去吧,让“人人读经”见鬼去吧,随着可怜的、虚伪的“民族自尊”“主体民族”“五千年文明”和“灿烂辉煌”都见鬼去吧。当我们还在吃人的时候,我们就还是那奴隶时代的蛮荒人种;当我们忘记了吃人的历史,我们的心灵就还在黑暗中摸索和行走。只要我们还是吃人者的子孙,我们的血液中就注定还流淌着愚昧、野蛮和罪孽。除非我们怀揣着火种前行,除非那火种有朝一日聚成了尊重并敬畏着的火焰,那才是我们的“富强、民主、文明”!除此之外,一切都没有选择!
   也许我们无法点燃圣火,但至少让我们做个保留火种的人。我不为政府担忧,也不为祖宗担忧,我只为自己的孩子担忧:我的孩子也会活在同样的世界吗?他是否会见闻人性中最原始的野蛮与黑暗?是否会成为一个牺牲品—同时也是一个缔造者?救救我们的孩子,如果我们注定了要成为筵宴的菜肴。别让他们成为那缔造者,或牺牲品,这是我们作为一个人,哪怕一个最狭隘、最自私的人,出于最狭隘、最自私的动机,让自己不再麻木下去的、最后的借口。
   我们是吃人者的子孙,但我们可以选择不做吃人者,也能选择不做吃人者的父母。也许,这子女们,终于还有不做吃人者父辈的希望。于是在彻痛中,在呐喊中,我选择下跪,而愿抛去些所谓的尊严。这是一种耻辱,然而这耻辱越多,却越能发觉遥远的地方,那微微的一点希望。
   2007-6-15于太原悟吾轩
 
转贴业安的博客日记:
 现在一些网友似乎认为我们这次关于童工问题的讨论有些滞后,甚至有人说是学者的投机。也有一些网友认为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根本不需要深入讨论。显然,如丁丁所说,这些网友的心态一种可能是是习惯于把思想当作消费品了,习惯于快餐文化了。不过我更愿意设想这些网友属于心急、激情者。但我还是要说,这类事件靠冲动是没有用的。

讨论的滞后性在于,我们都不是亲临现场者,都是从南方周末以及随后的一些列报道中获知的消息。作为讨论,而非简单的谴责,需要思考,而思考需要时间。滞后在所难免。

为什么需要从学术视角进行讨论?

首先,这种讨论更容易获得言论自由;

其次,这种讨论能够把事件背后的一些主要影响因素提炼出来,并有助于辨明其中的核心问题;

最后,最主要的,如丁丁所说,是能够形成一种协调信号。

如果这种讨论是更广泛的,如世伟兄所言,需要政治学者和社会学者的参与,那么能够在更广泛的平台上形成某种舆论压力,而这种舆论压力要比单纯的激愤言语有用的多。我们不是图一时之快骂人,这其实是有点自私的,满足自己的一时情绪宣泄。讨论的目的是形成一些思考,而这些思考有助于这些问题的改进,这才是我们所希望的。当然,这种讨论也可能政府置之不理。但如鲁迅所言,走的人多了,自然就有了路。我们深信这一点。

自从丁丁和维森的博文发表后,讨论逐步清晰起来,核心问题成为:当成文法已经有了较完备的规定后,如何有效的执法?

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政企合谋(聂辉华)是一大问题。;叶航说,要通过引入政治市场来解决这个问题。而史世伟则指出,不能把现有的西方民主作为标杆,这是有道理的。不过这似乎和政治市场不冲突。我在前面的博文中指出,政府和市场双双失灵是因为看似完备的法律实际上并没有赋予我们多少基本权利。即宪政的不完备是执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实际上,从签署国际劳工公约上就可以看出,核心公约里我们仅仅签署了性别歧视和禁止童工两项,而强迫劳动和结社自由两项是没有签署的。没有签署是我们已经不需要?从现在看来不是。这种基本权利保护上的漏洞给执行带来了极大的扭曲。

丁丁强调言论自由或者新闻自由和迁徙自由的核心作用。刘业进也强调了洛克的自然权利的重要性。言论自由和迁徙自由是现代民主有效运行的关键。也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体现。而我们恰恰重视的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统称社会权),而轻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这两个权利是前面的社会权的前提。想想,很滑稽吧,我们的权利是没有前提的,或者说是没有根基的。就如同虽然物权法界定了我房屋的权利,但我脚下的地基不是我的。别人要是把地基抽掉(假如技术上可行的话),那么我们都只能拥有一个空中楼阁。

这就是权利的真相。我们希望通过这种讨论,来还原这种真相,同时希望改变这种真相。

董志强强调了童工和贫困的关系。实际上康奈尔大学的Basu教授等人已经多次研究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童工问题,给出了童工产生的条件,以及童工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但这些研究都不是从基本权利缺失的前提下出发的。童工和贫困相关联的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东南亚一些国家的足球制造行业,我们脚下所踢的足球很多都是出自童工之手。但这些童工不是奴隶。正因为如此,一些学者甚至指出,童工过早积累人力资本,反而使得其持久收入平均来说高于同龄人!

但是,我们所看到的山西童工事件显然已经超出了经济学的理解范畴,如丁丁所言,不是一个经济问题了。

所以,我们需要关注,基本权利的缺失会对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怎样的影响?现在的高速经济增长容易让人产生错觉,认为不需要一些基本权利同样可以创造经济奇迹。的确,表面上看是如此。但同时如志强所看到的,贫困总是伴随着童工。这就回到Sen的看法,贫困不是一个数量问题,而是一个权利问题。

我们还是要回到基本权利上来。世伟兄批评是对的。不过在基本权利的范畴上来看待民主,那么就是具有普适性的东西。我们首先需要普适性的消极权利的保障和完整性。

转贴第三篇博客日记:

你的包身工很不经典,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夏衍,上中学的时候,我们都学过你的《包身工》,知道了旧社会之恶,小日本之毒。背你课文的同时,当时我们幼小的心灵就伴随着你引导,向往新社会之美,想像共产党毛主席之亲。但是,山西“黑奴“事件”曝光后,我痛感到,你的包身工太不经典了,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第一,你的包身工,有期限有工资有合同。包身工与工头订有合同,三年的期限,工头还要付给包身工二十元大洋的包身费。虽然只有二十元,但毕竟是大洋啊。因为我们山西的黑奴,别说大洋了,连一分人民币都拿不到手的,没人跟他们订约,他们是被工头骗甚至绑架过去的。他们拿不到工资,且没有期限。你的包身工,好歹有些希望;而我们的山西黑奴,则完全是绝望。

第二,你的包身工,是早上四点半起床,工作时间是早上五点至下午六点,总计13个钟头,而山西的黑奴,工作时间是早五点至午夜十二点,总计19个钟头。当时的小日本打着大东亚共荣的旗号,如今的山西,目标可能是多快好省地建设小康社会,前者是糊弄人,后者没有糊弄,至少做到了多快好省-包身工多,致富快,砖头好,成本省!

第三,你的芦柴棒,是个十五六岁的女孩子,虽然是个童工,但好歹年纪稍大些,跟胡兰子一样,在未成年人中,好歹算是少女了。而山西的黑奴,最小才八岁。简直还是个儿童嘛。连八岁的孩子都派上了建设社会主义的战场,可见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的热情与信念的坚定,比小日本认真多了。

第四,你的芦柴棒,要与男包身工们睡一起,而且,丧失了女孩子特有的害羞感,据你报告,她会在离开男人头部不到一尺的马桶上很响地小便,还会半裸体地起来开门,拎着裤子争夺马桶,将身体稍稍背转一下就公然在男人面前换衣服等等,但是她并没有沦为山西黑奴中的那种性奴,比山西性奴强多了。

第五,你的包身工,是两粥一饭,也就是两稀一干,虽然比毛泽东那帮高官在七千人大会上的待遇——两干一稀要稍次一些,但战争年代,应该建国后的和平年代更资源不丰富吧。而且,比上和平时期的高干也就差那么一干而已。现在,山西的黑奴是三干,早中晚全是馒头。看样子,似乎比你的包工身待遇好些。但是别忘了,现在日本撤兵半个世纪了,中国也不自然大灾害了,更关键的是,中国崛起了。还有,你的包身工可能遇上“慈祥”的老板,这些老板会到菜场去收集一些菜叶,用盐一浸,给大家当菜吃。你的包身工,还会遇上老板、老板娘生日之类的喜日子,可以享受到添饭的待遇。即使有时候没抢上饭,老板娘还会刮些锅巴,去外面接些冷水,用自己梳头的油手去里面搅拌一下给你的包身工吃。如此综合对比,我感觉,现在的山西黑奴尚没有你的包身工福气大,你应该知足了。

第六,你的包身工,是给日本人干的。山西的黑奴,是给中国自己人干的。你说,日本纱厂的每一个锭子上面都附托着中国奴隶的冤魂!所以我说,山西的每一块砖上都渗透着中国黑奴的鲜血。我还要说,日本鬼子走了,但是日本鬼子的基因,却留到了大唐中土,那么是谁继承了日本鬼子的基因?你是否愿意为此再续写一篇报告文学,轰动一下?

第七,你的包身工工作的地方,写有“工房重地,闲人莫入”的木牌告示,他们丧失了与外人接触的机会,被称作罐装的劳动力,所以很难被人发现,很难被解放。而山西的黑奴厂,就建在村里,甚至有些就建在村支书家的对面。老百姓能看到,村支书能看到,其它公检法也不难看到。但是大家集体沉默,如果沉默的老百姓都是“良民”的话,那么当地的政府就是皇军的干活了。山西象你笔下的上海一样,是沦陷区、日占区了。唯一的区别是,山西政府没插小日本的烧饼旗而已。

第八,你认为你的包身工,没有光,没有热,没有温情,没有希望……没有人道。有的是二十世纪的技术、机械、体制和对这种体制忠实服役的十六世纪封建制度下的奴隶!说得对,因为那是日本占领中国的时代。问题是,山西的黑奴,却是在太阳底下、和谐盛世、中国崛起、人民当家作主、人权好五倍的背景下发生的,那么,请你告诉我,这些黑奴,面对着继往开来的二十一世纪,又是哪个制度下的奴隶呢?公元前十六世纪吗?

第九,你说,黎明的到来,毕竟是无法抗拒的,你还警告某些人,当心呻吟着的那些锭子上的冤魂。你是否知道,黎明远没有到来时候,就有人告知愚众天亮了且很晴朗呢?你是否知道,现在的某些人,都是唯物主义的战士,不怕冤魂呻吟呢?

最后,山西黑奴没有曝光前,我就听说,你的《包身工》从中学课本上撤下来了,据说是怕农家孩子读课本的时候,联想起他们那做农民工的父母来。当时听了,我还老大的不乐意,不希望撤下这篇课文。现在,我乐意了,你的《包身工》已经很不经典了,至少没有做到与时俱进,该退出历史舞台了。但愿您在九泉之下,没有过多的羞愧,估计您也没想到,象祥林嫂那样没想到,象动物庄园里的“其它动物”一样没有想到,我们都没有想到!我们象祥林嫂一样,不知道老虎冬天也会下山;我们象动物庄园里的其它动物一样,不知道跟着一小撮动物造反成功后,获得的将是“所有的动物都平等,但有一些动物比其它动物更平等”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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