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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描述

姓名:汪丁丁 位置:中国,北京 数学学士(1981年),数学硕士(1984年),经济学博士(1990年)。最近十年的工作: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和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教授,浙江大学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东北财经大学行为与社会跨学科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及主任,主持跨学科行为金融学实验班的工作。长期坚持的工作:胡舒立的《财经》、《新世纪周刊》、《财新周刊》和“财新传媒”学术顾问。教学及阅读领域:经济学思想史、行为经济学、新政治经济学,2006年至今创立并主编《新政治经济学评论》。2008年以来全力推动跨学科教育实验。在公共领域内所持的矛盾态度:批判主流,关注思想,拒绝媒体。对任何学说及其鼓吹者持温和的怀疑主义态度。2013年开始与信孚教育集团共同推广幼儿-小学-中学的跨学科实验教育(2015年因特殊原因不得不暂停)。

长假经济损失初估 及相关的经济学思考 充分说明奈特和布坎南的困境

2013-10-06 18:00 阅读(?)评论(0)

奈特的困境是,Stigler 1985年写过一篇纪念老师百年诞辰的文章,提及老师的困境:经济学基本原理太简单以致令人感觉智力受到了侮辱(insulting),但是太多的经济学家在经过许多年专业训练之后遇 到具体情境仍要忘记经济学基本原理。不仅如此,奈特感叹,要用经济学基本原理来说服大众接受相应的公共政策真很艰难,哪怕是为着大众的长远利益。许多年之 后,奈特的另一名得到诺贝尔奖的学生,布坎南,有过一番与老师类似的感慨。营造一种理性对话的公共政策的政治文化,这是布坎南对社会的最高贡献(参阅我写 的“逝者布坎南”)。

几年前,我写文章详细讨论过这一问题。现在,在中国面临着的若干深层问题中,我们看到,一方面,劳动要素的价格被普遍压低,另一方面,教育和医疗的费用迅速增加。从而,中国的体力劳动者及其后代难以转型成为更具创造力的“知识劳动者”。于是,在发展的这一阶段,中国经济正以不容忽视的概率滑入“劳动的低水平循环”。

通常,在一个健康的市场社会里,劳动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份额,随着经济增长,可逐渐从30%增加至70%。在中国这样的转型期社会,普遍观察到的现象是,劳动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停滞在大约30%的水平。或许,在高科技行业,由于劳动要素的主体是“人力资本”,故劳动收入所占的份额可维持或超过50%的水平。然而,任何一位克制了来自左的和右的意识形态偏见的经济学家都应承认,在我们周围,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严重低于可比较和可想像的一般均衡水平。

劳动要素的价格被严重低估,这一现象,我认为与20世纪中国革命的历史密切相关。我曾以“身份幻觉”为标题撰文讨论过执政党背负的“革命包袱”,我建议执政党将工人和农民的利益代言身份转让给劳动者自己选择的政治家或政客,允许劳动者自行组织工会和农会,并公正地维持“劳动-资本”抗衡机制。

北京出租车司机的劳动保障及收入问题,多次成为“两会”代表的议案主题,却至今不能有所缓解。最近,“油价”向上调整至事前公布的阈值之后,政府发放的“油补”不再增加,取而代之的定价方式是当乘车距离超过三公里时追加一元“油补”。初步调查显示,出租车司机的收入将因此而下降10%或更多。此前,北京出租车司机曾自发组织过至少三次罢工,以抗衡出租车公司的盘剥。当然,由于缺乏“合法性”,劳动抗衡资本的行动,不仅在北京而且在其他地方(或许去年重庆的罢工行动是唯一的例外),都以失败告终。

在建筑业以及农民工最容易进入的那些行业,劳动保障及收入问题也多次成为公众议题并引发了国务院的直接干预(所谓农民工工资的“白条”问题)。此外,还有诸如“打工子弟学校”和“开胸验肺”这样的旨在“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议题,在健康的市场社会里原本不会发展为“公共事件”。因为,那里已经形成了合法机制,使劳动能够集体抗衡资本,从而劳资双方能够及时地化解冲突。

劳资抗衡机制的缺失,对任何一位训练有素的经济学家而言,意味着什么呢?让我们简单运用广为人知的“科斯定理”吧。这一定理宣称:当谈判费用可以忽略时,不论法律将污染权指派给污染者还是被污染者,最终,基于污染者和被污染者的谈判过程,污染排放的程度总归是会符合效率原则的。换句话说,当制度费用可以忽略不计时,资源配置(包括对资源的“污染”)总可以达到“最优”。

理解科斯定理的关键,也是这一定理广泛被误解的关键,在于真实世界的谈判费用不可忽略。试想一位农民工站在建筑工地最高点打算纵身跃下,以“自杀”这样一种极端方式,只是要向资本方和监督劳资双方事前达成的契约或“隐契约”条款的第三方(法院、政府、黑帮或公众舆论)发出一个“可信的”简单信号:“你应立即发放欠我的工资,否则我就难以生存了。”为了使信号“可信”,他不得不自杀。假如谈判费用很高从而压根不能被忽略,那么,科斯定理意味着,制度将影响资源配置。不过,由于“制度”这一概念包含着至今无法澄清的许多问题,还由于“制度费用”和与它等价的“交易费用”,在科斯定理所设的污染权讨论中难以与“谈判费用”相区分,由于这些困难,科斯定理被广泛误解了。

劳资抗衡机制,例如劳资双方关于工资的定期谈判和谈判破裂时的罢工活动,是一种制度。这一制度“缺失”,就意味着劳资双方的谈判费用太高,以致不存在这样的谈判过程。这时,科斯定理表明,政府将权利指派给哪一方,对资源定价是至关重要的。遗憾的是,如前述,由于执政党的身份幻觉,劳动者集体行动(罢工)的权利受到了压制,从而,借助政治势力盘剥(污染)劳动的权利事实上被指派给资本方了。基于这一事实,我相信,任何一位训练有素的经济学家都会指出:那么,在市场的均衡状态中,劳动要素的报酬很可能被低估。

以上推测更意味着,在中国,资源配置的均衡状态很可能浪费了劳动要素(因为工资偏低),从而,在“劳动”、“资本”、“土地”三要素生产函数中,资本要素获取了偏高的利润率,土地要素很可能也获取了偏高的地租(因为自然资源与资本品之间通常有较强的互补关系)。

最后,上述观点或可用来解释目前普遍存在的地产业(基于土地与资本的互补关系)利润偏高和制造业“产能过剩”(因为偏高的利润率可诱致过多的投资)以及诸如此类的现象。

我写这篇短文,旨在唤醒中国经济学家的社会良知和他们的本土学术自觉。

为什么弹性休假制度更好。我观看人潮并大致估测每年长假的损失,保守估测,大约折合两千亿元。我是这样估测的:只讨论长假期,因为假前两三天和假后两三天的低效率,心态调整,以及拥挤效应,所有这些效率损失,大约折合每年十个完整工作日。长假旅游,总人数约3-4亿,其中劳动力约两亿人。于是效率损失折合20亿人日。据2012年城市人均产值数据,劳动生产率以每天百元计(劳产率低的城市),即两千亿。若估算损失的上限,可达两万亿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和旅游景点的低质投资及超额损耗、消费品质的降低、环境污染等成本。人囗老龄化,劳动工资快速增长(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教育改革、知识更新),于是长假的机会成本快速增长。建议进一步取消三天以上的法定长假,爭取两年之后普及弹性休假制度。

关于消费,流行的是凯恩斯经济学,在这一视角下,有所谓“乘数原理”,每一元消费,例如,可带动三元总需求。可是,凯恩斯经济学的主旨,在当时,是针对严重的失业问题(非自愿失业),故而,无论是“破窗”还是“挖坑-填坑”,关键是减少产能过剩,于是可增加劳动就业。中国的问题,几乎完全不是英国当时的问题。首先,据我观察,失业的青年人大多是“自愿失业”而不是“非自愿失业”。有工作机会,工资不达预期,或工作条件不达预期,要知道,劳动力的主体,在目前的中国社会里,是“85后”——这里有各种各样的“啃老族”——事实上,他们的父母确实很特殊——收入迅速增长却很难改变计划时代养成的节俭生活习惯——很难不让子女“啃老”(存钱在银行里未必更合算)。

其次,中国的问题不是产能过剩,虽然,表面看起来确实是。中国的问题,经济学家都明白,是深层的,例如,体制问题,导致的是“高投入-高产出-低效率”(参阅吴敬琏《中国改革》2013年9月号“从钱荒看中国经济的短期和长期”)。所以,乘数原理,在中国问题面前基本无意义。

第三,哪怕我们运用凯恩斯乘数原理,计算长假期间消费拉动的总需求,我询问过旅游景点的朋友们,得到普遍的回答:这些游客的消费额远低于本地客人!为什么?因为,呵呵,你只要看看这些游客整日围着西湖行走,手里拿着何种食物——老玉米、油炸各种廉价食品、水、自带的各种干粮,简直就是“红卫兵大串连”的时代。湖滨路28号(凯悦酒店内的中餐厅)是西湖边最好的餐厅,在那里,我看到一群上海游客走进来,固执地要一桌“片儿川”(就是杭州的面条),最后悻悻然离开。外面游人如织的日子,那里的经理告诉我,日均营业收入比平日大幅下降。要知道,我报道的,是西湖景区的普遍现象。中国人的储蓄倾向本来就远高于西方人,更何况游客到杭州只觉得任何东西都贵(与他们回到自己居住地之后相比),勤劳节俭的美德,是凯恩斯批评的对象。总之,消费的边际倾向与储蓄的成反比。所以,游客的消费,可以拉动的总需求,实在很可怜。所以,大约十年前,我写过一篇讽刺文章:黄金周实为规模浪费周。


德里克的评论:我认为长假制度之所以能实施,并不是国家一纸行政命令的结果,而是劳资双方博弈之后形成的某种均衡。一个反例,双休日制度颁布已久,但直到现在仍有大量私营企业一周仅休一天或更少。如果改固定长假为弹性休假,那么很可能会导致总休假天数的减少(国企和外企还好,但私企尤其是中小企业休假减少是一定的)。

丁丁的答复:可是,如果人口红利已消失,劳动对资本的谈判能力就可迅速增加。当然,政府必须允许劳资自由议价而不是通过压制罢工或自由工会来保护资本利益。中国目前最严重缺失的,不是资本市场而是真正自由的劳动市场。

德里克的发言:是的,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劳动者的议价能力,以及劳动者的偏好——议“价”还是“假”。我以前工作的一家外企,制度非常完善:国庆加班足额支付3倍工资,3天可得5,6千元。于是能在国庆加班成为人人争抢的美事,以致于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3倍工资的效用显著大于休假,如果工资递减,减到多少倍时效用才与休假大致相当?我推测在1以下。否则,人们可请无薪的事假或探亲假,以1倍工资的代价获取休假。休假问题,这是一个典型的公共选择问题,我们有完全不同于西方的政府,企业以及劳动者,这三者共同造成了中国特色的长假现象。其实长假问题也与集体无意识有密切关系。中国的大量现实问题背后都有集体无意识的影子。不过,搜狐评论的字数有限,且现在这里涌入了大量的谩骂者,等下次找个机会再细细的聊。


  最后修改于 2013-10-17 14:43    阅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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